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武组[2010]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局机关党委要求,现就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做好公开承诺,有利于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和创争活力;有利于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中,引领群众共同创先争优,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价值取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公开承诺作为开展活动的切入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总体目标,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来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日常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来争优秀,在发挥自身能力和特长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基本要求
实行公开承诺要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近期承诺和远期承诺相结合,细化、量化、具体化,使承诺内容可做、可比、可评、可考核。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按照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各党支部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注重体现本职岗位任务要求。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体现实事要求。承诺内容要落到办理具体的实事、破解具体困难和问题上。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党员可结合自身的能力和特长,向群众承诺几件具体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结合起来,真正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注重加强指导。根据各支部和党员的实际加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内容和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对一些重大事项和个别党员完成不了、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工作要实行“组团承诺”。
四、方法步骤
开展公开承诺,一般按年度进行,原则上由党委统一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都要参加。
1、调研走访。承诺前,党支部和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2、提出承诺。根据调研走访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院党委要对党支部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党支部要对党员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符合承诺的基本要求,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党组织审核把关时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
4、公开公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及时将承诺内容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党员的承诺内容要在单位OA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公开,在规划论坛上要开辟专栏,重点刊出领导班子成员、支部(部门负责人)书记和党员的承诺典型。一般党员的承诺事项交由各支部订册保存。
5、领导点评。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要适时对党支部履诺情况进行点评,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人要适时对所属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领导点评后,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点评内容制定整改完善措施,并定期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点评的领导。原则上,院领导点评每半年一次,各党支部班子点评每季度一次。
6、群众评议。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情况,要结合党小组会、支部班子会议等形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群众评议原则上一年一次。参评党员、群众在充分评议后,要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标准,填写群众评议表,对评议对象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定。评定为不满意的票数超过参评人员1/3以上的,本年度公开承诺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对公开承诺评议为不合格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7、跟踪管理。党支部和党员要建立履诺台帐,对承诺事项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履诺跟踪记实制度和督查制度,院党委定期对各支部和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并通报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履诺完成事项和评议结果要及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8、结果运用。要注意对评议结果的运用,把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的具体成效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同时,要作为支部所在部门和党员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年度奖励、提拔任用的条件和依据。
9、完成时限。2011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3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指导。党委和支部要把公开承诺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支部,支部书记抓好本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发挥表率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院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公开承诺,并要带头履行承诺,作出表率。
3、强化督促检查。院党委和办公室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情况,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公开承诺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院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部门(支部),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群众评议等情况进行调研和点评。
4、注重宣传引导。各支部要充分利用简报、OA系统、规划论坛等媒体和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方面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