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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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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按照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1]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工作主线
始终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武汉跨越式发展”这一主线,引导全院党员在创优争先活动中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为建立完善的国土规划体系、管理体制、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为确保武汉市“十二五”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创武汉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建功立业。
二、把握工作节点
(一)把握开局之年这个节点。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全面推进公开承诺事项的落实,在党员中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活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对2011年开展公开承诺进行部署。
(二)把握“七一”这个节点。“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全院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优异的业绩向党献礼。
三、抓住工作关键
(一)党员要立足岗位、发挥作用争优秀。引导全院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争优秀,展示良好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争优秀,在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面前争优秀,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群众要党群共建、齐争共创作贡献。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大力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进一步创新齐争共创载体,丰富齐争共创内容,拓展齐争共创领域,完善齐争共创机制。
四、紧扣工作环节
(一)公开承诺
2011年,结合局实行公开承诺工作总的要求,全院党员注重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体现先进性、针对性、操作性、简明性、实效性。
1、承诺内容
各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三个方面:
共性承诺。院党委、各支部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院党委、各支部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来创先进,在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日常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等方面作出承诺。
实事承诺。院党委、各支部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
2、方法步骤
(1)公开承诺
党员提诺。在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组织审诺。党支部指导帮助党员确定好承诺事项,院党委对各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
会议定诺。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内容进行确定,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承诺事项确定后,各支部和每个党员的的公开承诺书(附件1、2)4月11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交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由院统一上报市局机关党委存档备案。
(2)认真践诺
通过深入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认真践行承诺,力求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坚持“五亮”。坚持“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对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完成时限、预期效果等内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五比”。大力开展“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活动,不断把兑现承诺的办法、途径具体化,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
实现“五创”。围绕“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承诺台帐,扩大践诺实效。
(3)组织评诺
坚持“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评议”,切实做好组织评诺。
党员述。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每季度举行一次,每名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述职。
支部讲。在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对公开承诺的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定期进行讲评。
领导点。院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工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一次点评。
群众评。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评议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领导点评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点评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各支部和党员的主要工作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
1、点评责任
院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对分管部门支部的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2、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党组织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党组织和党员兑现承诺做出贡献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党支部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3、点评方式
各单位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
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对党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个别点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现场点评。院分管领导干部在深入部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相关部门进行点评。
各支部将《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附件3、4)6月22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交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由院统一上报市局机关党委存档备案。
(三)群众评议
群众评议是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的有力举措,是丰富创先争优活动内容、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的重要手段。
1、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方法步骤
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党支部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2)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局机关党委将对我院党委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评议的人员,一般包括我院干部和群众。对党员的群众评议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评党员、群众在充分评议后,要按照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类标准,填写群众评议表,对评议对象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定。评定为不满意的票数超过参评人员1/3以上的,本年度公开承诺评议结果为不合格。
(3)通报情况,整改提高。将群众评议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四)考核评议
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举措,是探索构建创先争优持续动力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有利于充分调动我院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积极性,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发挥作用争优秀,带领人民群众党群共建、齐争共创作贡献。
1、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重点考核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将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本部门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完成、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有关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
对党员,重点考核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的情况,将带头学习、履行义务、争创佳绩、服务群众、改进作风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和有关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
同时,将党组织带动工青妇组织、党员带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纳入有关考核内容。
2、基本形式
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现有的考核体系和项目进行,不另搞一套考核方式,基本形式有:
(1)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部门领导述职年度考核内容。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部门领导年度述职时应将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分析。
(2)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总结剖析、谈心交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从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点评。
(3)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要重点评议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情况。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时,要对照创先争优的要求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党员之间要围绕立足岗位争优秀情况进行互评,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要表现逐个进行点评,并邀请群众代表列席组织生活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4)纳入工青妇组织有关考核评比内容。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青年文明号,先进妇联组织和优秀妇女等评选表彰的考核内容。
五、坚持“七个着力”
(一)着力落实领导责任。院各支部要深刻认识实行承诺、点评、评议、示范、考评,对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二)着力深化公开承诺。继续以党员公开承诺为重要抓手,对2010年开展公开承诺进行总结,对2011年开展公开承诺进行部署。注重结合中心工作和本职岗位,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深入推进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切实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化,可比、可评、可操作。制定具体标准,在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评比活动,提高党员公开承诺的质量。
(三)着力加强领导点评。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对支部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领导点评要动真格,点到点子上,评到心坎里,不能走形式、走过场。我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四)着力推动群众评议。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有机衔接。我院将此评议与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等工作结合进行。要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五)着力推进典型示范。积极开展“书记谈创先争优”、“创先争优实践行”、“创先争优考核评议案例”征集活动。各支部要注重总结、挖掘、升华,把好的做法和经验由实践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
(六)着力强化考核评议。对2010年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以及2011年工作要点,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做点评、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按照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制定的《指导意见》,明确点评责任,规范点评内容,活化点评方式,提高点评质量。
(七)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研究建立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党群联动机制;以科学定诺、公开示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机制;以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为主要内容的典型带动机制;以定期表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激励评价机制,把活动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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